关于清理道路停放“僵尸车”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和人居环境,规范我县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停车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公共停车资源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即日起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磁县大队将依法对道路内(含路侧停车泊位)长期停放的以下四类车辆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一)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及停车泊位、绿化带等区域停放,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车辆。
(二)经过查询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属于盗抢涉案车辆的。
(三)假套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等无法核实来源的车辆。
(四)拼装、报废的车辆。
二、整治范围 磁县主城区
三、整治措施:
1.凡是符合“僵尸车”特征,属于整治范围内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请自行将违规停放车辆进行清理。
2.未按规定自行清理的车辆,将依法进行集中清理、强制拖移并暂扣车辆。
3.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电话
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如发现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可及时举报,交管部门核实后将依法进行处理,举报电话:0310-2322145,共同创造安全、通畅、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磁县大队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