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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22亩住宅用地1.1亿起拍,位置在家和小区以北

来源:居行网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6日  点击数:617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出告字[2022]-Q13号   2022/11/24

经邯郸市人民政府委托,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14日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街19号一站式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14日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街19号一站式服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2月1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2月16日10时00分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街19号一站式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地块需建设回迁安置房,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与经开区社会事务局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书》。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视为接受《安置房回购协议书》所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二)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三)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四)该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建成竣工。

(五)该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果园南路以南、广泰街以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邯规用字[2022]048号)。

(六)其他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街19号一站式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袁先生

联系电话:15930809130  03108066985

开户单位: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行高开区支行

银行帐号:101645868592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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