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与预约合同有什么区别?
来源:居行网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3日 点击数:230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
02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预约合同有什么区别?
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即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合同内容请求对方履行。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直接履行。
03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做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但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 区别主要有:
一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生效后必须交付给买受方,可见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现实存在的物。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尚不存在或尚在建造中;
二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买受方在接受标的物后,尚有二期以上的价款需要支付,但商品房预售中,预购方既可以在取得房屋前一次性支付房屋的全部价款,也可以在取得房屋前分期支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