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知道的知识!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政策!
来源: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1日 点击数:52
政策解答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抵押)合同中第七条。
借款人的偿还贷款方式有三种: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这种还款方式适合收入稳定的还款人群。
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逐月递减。这种还款方式前期还款压力较大,适合收入较高或想提前还款人群。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仅限借款期限为1年以内的)。还款方式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注意事项
01
借款(抵押)合同签署前,借款人应在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作为借款人的还款专户,借款人应保证每期还款日前存入还款所需资金,同时不可撤销授权贷款人从该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02
贷款期限内,委托人、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如因还款专户资金不足等原因而产生无法扣收贷款本息的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03
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借款人应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柜台办理贷款销户。